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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动力工程学院2018年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5日 12:51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中北大学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院学字〔2018〕96号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

评选工作通知

十六院各班

为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省求学学子的关怀,彰显湖北商人投身慈善的情怀,激励湖北籍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成才,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晋办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我校设立自强奖助学金。为做好本次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湖北籍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1名)

特等奖,奖励10000元;

一等奖,奖励5000元; 

二等奖,奖励3000元。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1名

    资助2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 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 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 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经班级评议之后,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报本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年级学生无需提供)及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审批表填写时不分等级,只需写明奖学金或助学金即可。

    2.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答辩会,按照学院分配名额(见附表)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择优推荐一名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特等奖及一等奖评审,所有推荐人选须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评审结果报告、推荐学生名册(包括电子版)及申请材料报学生处助学办。

3.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会,择优拟定特等奖及一等奖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将结果报湖北商会后发放奖助学金。

五、上材料

 1.《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

2.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可教学科打印)。

3. 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一份。

4.推荐学生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一份。

5.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一份(参选人不能当作评委)

6.获奖学生应准备一份200字左右的电子版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列表)、一份1000字左右的电子版个人事迹,一封真挚的电子版感谢信,并附电子照片一份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此项可答辩确认获奖后准备)

、注意事项

1.曾获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2.评选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时,应优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注:《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从学生工作部(处)红色太行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统一用A4纸打印。

七、材料上交时间与地点

申报材料于12月27日(周四)晚上10点到10点半交到文瀛1北楼大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46085559@qq.com。联系人钱修军(18834161894)。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