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现确定我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与科研与学科建设科联系,联系电话:3557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