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院级审核,评选出22级、23级、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若干名。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请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5年6月5日起至2025年6月9日,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科。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科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