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院级审核,评选出21级、22级、23级学业奖学金获得者若干名。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请见附件。
公示期三天,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科。电话:3557502。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科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