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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21阅读数: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有效的开展,按照《中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组

  长:胡向明

  员:胡胜亮  张翼  任雁  苏铁熊  董小瑞  尉庆国  马富康

秘  书:王军  王婵娟

职  责:

1.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经校招生工作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分配。

3.审查并确定参加复试学生的资格。

4.组织本院专业复试试题的命制。

5.审查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与复试结果。

6.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组。

7.相关信息公开。

(二)综合面试组

按学科分别成立能源动力和机械车辆试组。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教授随机组成。每小组另配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 1 人,应有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负责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每小组配秘书1人,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

职责:

1.在院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公平公正地对参与复试的学生进行考核。

3.秘书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

(三)命题组

  长:胡向明

成  员:笔试命题教师,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

1.按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复试科目,成立命题阅卷小组;

2.严格按照《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研办2019[2]号)开展相关工作;

3.命题老师签订《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命题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做好试题保密工作,确保试题安全。

(四)纪律监察组

组  长:任雁

成  员:工作人员若干

职  责:对招生过程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复试流程

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车辆工程(085502)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06分,单科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复试单科分数线。

其他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复试分数线。

(一)考生缴费

复试费120元/生,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须备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院、专业。复试报到前应完成缴费。

收款单位:中北大学

开户账号:0502121929024915246

开户行:工行太原迎新街支行。

(二)复试报到

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2024年3月25日(周二)14:30-17:30

报到地点: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术报告厅(诚学楼 115室)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需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本科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需带有在线验证编号的页面);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需带有在线验证编号的页面)。

证件不齐者不予复试。

非全日制考生现场签订《中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告知书》。

2.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中北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3.复试费对公转账记录单复印件。

(四)复试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1.5小时,满分100分。

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

(五)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含专业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两部分。专业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单独打分,满分各100分。

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满分为300分:复试科目笔试10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水平100分,专业面试100分。

复试百分制成绩换算办法为:复试科目笔试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调剂工作

考生调剂应满足《中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及其它条件。

学院接受调剂的专业及其他调剂要求另行通知。

对于非全日制考生,只接收在职定向生调剂。

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服务系统直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在符合调剂条件及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报考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录取工作

1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综合成绩百分制×70%+复试百分制成绩×30%;

初试综合成绩=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平均成绩×80%+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20%;

注:计算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成绩时,各科目成绩比重相同。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按照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录取结果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其他

本细则未明确事项按《中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中北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