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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8阅读数: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有效的开展,按照《中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组

 长:顾宁

副组长:胡胜亮

 员:任雁  张翼  苏铁熊  董小瑞  吕彩琴

  书:王军  祁亚萍

  责:

1.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经校招生工作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审查并确定参加复试学生的资格。

3.组织本院专业知识试题的命制与保存。

4.审查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与复试结果。

5.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组。 

6.对复试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复试组

按学科分别成立动力和车辆试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教授随机组成,并配秘书1人。

职责:

1.在院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公平公正地对参与复试的学生进行考核。

3.秘书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

(三)命题组

 长:顾宁

副组长:胡胜亮

成  员:笔试命题老师

  责:

1.按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复试科目,成立命题阅卷小组;

2.严格按照《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研办2019[2]号)和《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集中命题操作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3.命题老师签订《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命题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做好试题保密工作,确保试题安全。

二、复试流程

(一)考生缴费

复试费120/生,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须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到前应完成缴费。

收款单位:中北大学

开户账号:0502121929024915246

开户行:工行太原迎新街支行。

(二)复试报到

第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2023329日(周三)14:30-18:00

报到地点: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术报告厅(诚学楼115室)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本科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不齐者不予复试。

2.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中北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3. 复试费对公转账记录单。

(四)复试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1.5小时,满分100分。

时间:330日(周四)8:20-9:50

地点:08101H

(五)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考生答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采用面试形式,在综合面试中一并进行,单独打分,满分100分。

1.车辆组:

时间:330日(周四)10:15,地点:诚学楼118

2.动力组:

时间:330日(周四)14:00

地点: 诚学楼115室(动力一组),诚学楼117室(动力二组)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满分为300分:复试科目笔试10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100分,面试100分。

复试百分制成绩换算办法为:复试科目笔试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面试成绩*40%

四、调剂工作

考生调剂应满足《中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及其它条件。

学院接受调剂的专业及其他调剂要求如表1

1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接收调剂专业及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及代码

其他调剂要求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全日制)

01动力机械系统科学与结构技术

02新能源转化科学与综合利用

03热流科学及低碳节能新技术

085802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全日制)

01动力工程

考生本科毕业专业为能源动力类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

085502

车辆工程(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01车辆工程

085802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01动力工程

 

对于非全日制考生,只接收在职定向生调剂。

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直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在符合调剂条件及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报考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录取工作

1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综合成绩百分制×70%+复试百分制成绩×30

初试综合成绩=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平均成绩×80%+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20%

注:计算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成绩时,各科目成绩比重相同。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按照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录取结果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其他

本细则未明确事项按《中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中北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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