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有效的开展,按照《中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组
组 长:顾宁
副组长:胡胜亮
成 员:任雁 张翼 苏铁熊 董小瑞 吕彩琴
秘 书:王军 祁亚萍
职 责:
1.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经校招生工作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审查并确定参加复试学生的资格。
3.组织本院专业知识试题的命制与保存。
4.审查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与复试结果。
5.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组。
6.对复试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复试组
按学科分别成立动力和车辆复试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教授随机组成,并配秘书1人。
职责:
1.在院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公平公正地对参与复试的学生进行考核。
3.秘书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
(三)命题组
组 长:顾宁
副组长:胡胜亮
成 员:笔试命题老师
职 责:
1.按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复试科目,成立命题阅卷小组;
2.严格按照《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研办2019[2]号)和《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集中命题操作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3.命题老师签订《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命题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做好试题保密工作,确保试题安全。
二、复试流程
(一)考生缴费
复试费120元/生,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须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到前应完成缴费。
收款单位:中北大学
开户账号:0502121929024915246
开户行:工行太原迎新街支行。
(二)复试报到
第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2023年3月29日(周三)14:30-18:00。
报到地点: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术报告厅(诚学楼115室)。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本科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不齐者不予复试。
2.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中北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3. 复试费对公转账记录单。
(四)复试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1.5小时,满分100分。
时间:3月30日(周四)8:20-9:50
地点:08101H
(五)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考生答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采用面试形式,在综合面试中一并进行,单独打分,满分100分。
1.车辆组:
时间:3月30日(周四)10:15,地点:诚学楼118室
2.动力组:
时间:3月30日(周四)14:00
地点: 诚学楼115室(动力一组),诚学楼117室(动力二组)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满分为300分:复试科目笔试10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100分,面试100分。
复试百分制成绩换算办法为:复试科目笔试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面试成绩*40%。
四、调剂工作
考生调剂应满足《中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及其它条件。
学院接受调剂的专业及其他调剂要求如表1。
表1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接收调剂专业及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及代码 |
其他调剂要求 |
080700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全日制) |
01动力机械系统科学与结构技术 |
无 |
02新能源转化科学与综合利用 |
03热流科学及低碳节能新技术 |
085802 |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全日制) |
01动力工程 |
考生本科毕业专业为能源动力类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 |
085502 |
车辆工程(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
01车辆工程 |
无 |
085802 |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
01动力工程 |
无 |
对于非全日制考生,只接收在职定向生调剂。
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直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在符合调剂条件及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报考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录取工作
1.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综合成绩百分制×70%+复试百分制成绩×30%
初试综合成绩=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平均成绩×80%+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20%;
注:计算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成绩时,各科目成绩比重相同。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按照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录取结果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其他
本细则未明确事项按《中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中北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