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2018级新设专业方向选拔通知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夯实基础、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中北大学能源动力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在2017版培养方案中增设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方向,车辆工程专业在2017版培养方案中增设新能源汽车方向。根据“能源动力工程学院新设专业方向选拔实施办法”(院教字[2018]12号),现结合上述两个专业方向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准备情况,拟对2018级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和车辆工程专业学生进行选拔,从大三第一学期开始进行分流培养。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选拔原则
按照“自主申报、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适当调整”的总原则进行,其基本原则如下: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保证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2)尊重学生意愿原则,在选拔过程中学生自主报名,超出计划人数时按学生大一学年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在大学期间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排名前3,或者具有社会认定并有相应报道的见义勇为行为的学生,并且该生没有受过学校、学院任何处分,必修课程成绩均达到及格及以上,优先选拔。
(4)选拔范围限定在就读专业内进行,不得跨专业选择其他方向。
(5)自愿报名不足30人时,该专业方向将不开设。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刘汉涛 李运芝
副组长:张 翼 任 雁 胡胜亮
成 员:杨世文 王 强 高玉霞 叶增民
秘 书:马富康
三、选拔范围及名额规定
(1)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方向:从2018级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择优选拔,计划人数:50人。
(2)新能源汽车方向:从2018级车辆工程专业择优选拔,计划人数:50人。
四、选拔流程及安排
4.1 指导动员
学院向学生公布“新设专业方向选拔实施办法”,通过新设专业方向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新设专业方向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报名。
(1)新设专业方向宣讲。学院领导及专业负责人向学生介绍各新设专业方向及选拔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原则。
(2)开展相关咨询。学生在酝酿新设专业方向报名期间,组织专业负责人利用微信、QQ、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接受学生咨询。
4.2 新设专业方向选拔报名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能源动力工程学院新设专业方向选拔报名表”(见附件),于2020年2月28日前交回学院教学科。
4.3 综合成绩公示
按学生综合成绩对报名选拔学生进行排名,并在学院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4.4 选拔结果公示
结合新设专业方向选拔报名结果、报名选拔学生的综合成绩、各新设专业方向的计划人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各新设专业方向的选拔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选拔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新设专业方向选拔工作组申诉,学院新设专业方向选拔工作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
4.5 分班报备
学院将确定的新设专业方向和原专业学生进行编班,并将新确定的各班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五、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大一学分成绩×80%+大一综合素质成绩×20%
其中:
大一学分成绩算法为:(∑[(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
大一综合素质成绩由学生科提供。
其中大一学分成绩算法中:
1)学业成绩统计课程为第一学期的所有必修课程;
2)每门课程学分按教学计划的实际学分进行计算;
3)每门课程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不按补考成绩计算;
4)五级制和二级制作为考试成绩的,按以下办法折算成百分制分数进行计算:
五级制换算成百分制
优 秀: 95分
良 好: 85分
中 等: 75分
及 格: 65分
不及格: 45分
二级制换算成百分制
合 格: 75分
不合格: 45分
六、本办法由学院新设专业方向选拔工作组组负责解释。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教学科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