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现确定我院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增补赵顺军,刘延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见附件。
公示期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与学生科李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5999、6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