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院学字【2018】第51号
各班: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等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奖 学 金:综合素质奖学金
2、荣誉称号:(1)优秀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先进集体:优良学风班(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
1、综合素质奖学金以《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依据,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14]16号)有关规定进行;
2、优秀个人依照《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字[2011]第16号)有关规定评选;“优良学风班”依照《中北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字[2011]13号)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先进班集体”依照《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11]14号)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二、评选流程
1、2018年9月17日——9月20日,学生登录数字化校园,核对“账号”等个人信息,进行“综合素质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网上申请;填写《中北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个人登记表》一式三份,报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登录数字化校园,进行先进集体称号申请;
注意:务必先行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账号”、“手机号”,然后再进行申请。奖学金发放时以学工系统中的信息为准。
2、9月30日前,班主任审核后,提交给学院负责评优的辅导员老师;
3、学院进行网上审核,10月11日前提交学生处;
从学工系统导出奖学金、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申报汇总情况,生成《 学院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表》,填写《 学院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汇总表》、《 学院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中北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个人登记表》一式三份、《 学院2017/2018学年先进班集体/(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汇总表》,10月16日前报至学工部管理办,同时发送电子稿到46686698@qq.com。
三、评选要求:
1、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本科学生,借读、转学但手续未办理、休学、已复学但未完成上学年学业的学生(如退伍复学学生)不得参评上学年各项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办理生源地贷款并经学生处确认的同学按已注册学生处理;
3、2017级在第一学期入学教育考试中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4、2017/2018学年有补考、缓考科目学生,体测补测、缓测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5、校级学风监督员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加分比照主要班干部;
6、所有评优结果的上报表格均从学工系统直接导出,表格模板在评优qq工作群里下载;
7、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8、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励、评优和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学工部[2018]32号)文件要求,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