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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动力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17:3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中北大学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院学字〔2019〕48号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二、名额分配

评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共计2名: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

三、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

5.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比较突出,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异,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10%(含10%),体测成绩合格,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其中任何一项未能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中北大学)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在国内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教务处认定的超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以本人为第一发明人(署名单位为中北大学)的国家发明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审核评议,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宿舍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评议小组所有成员须在《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中签字,无异议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

2.班级公示结束后,被推荐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班主任审定并签署推荐意见。

3.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汇总推荐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生处。

4.由学生处审核汇总各学院推荐学生情况,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校学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后报教育厅审核备案。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纸质版个人成绩单一份;

3.《国家奖学金班级评审结果报告》纸质版一份;

4.评奖评优候选人获奖信息表一份(电子版);

5.获奖学生支撑材料纸质版(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6.班级评议结果公示截图一张。

7.《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含电子版)一份;

8.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报送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1000字以上的个人详细事迹电子稿以及一份证件照电子版(高清版)。

9.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整理好后将纸质版材料于9月29日晚21:30-22:00交到文瀛一号南楼大厅曹刚处(18834160360),并在9月29日晚22:30之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中北大学二院勤工委邮箱(1485862029@qq.com)。

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应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日期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表中所有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凡以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第7条获奖的学生,需要另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不需另附材料。

3.推荐理由及审查意见必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

4.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审核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同学,资格直接取消。

6.原则上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参评不予考虑。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学生科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