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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4:3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班:

为做好2024 年本科生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充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0]9 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以退役士兵身份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3300 元。

2.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状况,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3 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400元、3300元和2200元,分春、秋两季发放。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北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2024 年复学的退役士兵学生须在申请截止前办理完复学手续;

6.是我校2024/2024学年统一核实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须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且考评达到“良好

三、评审档次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3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400元、每人每年3300元和每人每年2200元。

在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当按照较高档次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包括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其他困难类型根据认定的困难程度和资助资金情况给予相应资助。退役士兵学生不再参与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由班主任牵头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宿舍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负责本班级国学助学金的民主评议工作。班级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原则上每个宿舍至少有一名学生代表;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即申请认定的学生不得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学生提出个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及平时表现进行审核评议,提出评定结果并在班级内部公示,班级要做好评议会议记录和公示记录。班级公示结束后,学生本人填写《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生活委员填写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提档学生汇总表班主任审定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学院学生科。

2、学院评审。学院汇总审核各班级推报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确定本学院国家助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并对“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和“2024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签署推荐意见报学生工作部。

3、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汇总各学院推荐学生情况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1份、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提档学生汇总表1份(电子版、纸质版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生活委员一定核实好电子版保证与纸质版信息一致,纸质版必须由困难生本人亲自签字,确保所有信息无误,否则影响助学金的发放);

2、中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2份(纸质版);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2份(纸质版);看模板填写

4、学生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且卡号清晰,在右上角写上姓名+班级+学号)(每个同学一份助学金申请表后放一份工行卡号的复印件,且同学材料按照公示的经困生编号排好序)

5、退役士兵学生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注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编号须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编号一致,并与《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中的编号对应。

六、注意事项:

1.要确保评选程序的公开透明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通过奖、助学金引导学生形成励志进取、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国家助学金评审要以经济困难程度为基准,不得将学习成绩挂科情况作为能否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标准。

2.评审工作务必严格工作程序,保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国家励志奖学金重点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发挥奖励功能;国家助学金要充分发挥“保基本、兜底线”资助功能

3.严禁以任何名义变相截留挤占国家奖助学金,坚决杜绝平均资助和轮流坐庄等行为。奖助学金发放后实行抽检制,即学院会按照受助学生人数1%的比例进行回访,确认奖助学金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手中。

4.在班级建立信息反馈渠道,一经发现立即解决,确保提交的认定结果无异议。

5.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如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随时取消其资格,并按照《中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评审全过程、全环节要严格把关、细致审核,严防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受助学生名单。对审核不细、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将按规按纪予以处理。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