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综合素质奖学金要求学生当学年专业理论模块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50%。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及专业理论模块成绩排名向全院师生员工公布,公示期三天,望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若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李老师:0351-3920966。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科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